为稳步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提高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拟对市区申报2024年度达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51家用人单位给予补贴和奖励。
残疾人就业达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资金经用人单位自主申报,市、区残联逐级审核,目前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对公示单位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联系电话:0513-81006969。
附件:2024年度南通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单位公示名单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