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福利、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和制订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有关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6)指导和管理市直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7)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残联工作,开展地区间残疾人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8)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9)负责南通市残疾人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残疾评定,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能力评估。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维部、康复部和群宣(教就)部。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和南通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南通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打造“红色引擎”,不断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16次;机关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形式,切实以新思想引领残疾人事业新发展。
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委和省残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坚决抗牢政治责任、稳步有序组织、确保取得实效。紧紧围绕《条例》抓好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交流研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三是严肃巡察问题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方向标”,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驱动器”,作为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月专题研究整改序时进度,切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培养,晋升职务职级7人次;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突出把“竞”字贯穿各项工作始终,扎实推动作风建设进一步向发展中心聚焦、向服务残疾人聚焦,做到“四比四争当”;在全市残联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守住底线、筑牢防线。
(二)锚定目标任务,敢于“攻坚克难”,不断推动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完成
9月底,全市8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9家综合性“残疾人之家”通过省市评估验收,提前超额完成了省市目标任务。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了《2024年度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步骤及规范要求,做到快速落实、严格督查、高质量推进。加强工作指导。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赴机构进行了督查指导,对所有参与机构逐一进行了市级评估。加强推进力度。各地残联完善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科学、问责有力的督导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市儿童康复机构整体规范化建设工作上新台阶。通过规范提升,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基本康复服务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规范、康复技术人员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改造提升“残疾人之家”,以点带面,进步提升我市“残疾人之家”日间照料、社区康复、志愿服务、学习培训、文体活动等功能,打造残疾人家门口的综合服务阵地。
(三)突出目标导向,激发“实干担当”,不断提升残疾人保障服务水平
社会保障更加有力。“两项补贴”精准发放,为7.91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4.78亿元,9.15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0.92亿元;教育补贴应享尽享,为641名残疾大中专残疾学生发放教育补贴78.75万元,做到按时发放,不漏一人;市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有序推进,为市区15338名残疾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托养服务更加扎实。制定《2024年度南通市残疾人托养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摸清摸实托养服务对象,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扎实推进残疾人托养工作。全市新增残疾人托养1165人,完成年初目标116.5%,6400多名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160个“残疾人之家”为1400多名残疾人提供了辅助性就业和日间托养照料。
就业培训更加优质。通过完善政策服务、搭建就业平台、拓宽就业渠道、强化管理扶持等方式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今年2家机构在全省残疾人就业创业创新大赛获辅助性就业项目全省二等奖和个人创业项目优秀奖,残疾人陶瓷作品《江海湖渔》在首届全国残疾人文创邀请赛中获得铜奖。精心举办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选拔培训,3名选手参加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竞赛,分获一、二、三等奖,1名残疾人获得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竞赛三等奖。南通聚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江苏华艺服饰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第二批“美丽工坊”。
康复服务更加精准。创新开展“孤独症儿童体检、评估、干预调查”课题研究,对308名孤独症儿童进行了专业评估,对200余名儿童家长开展心理疏导以及讲知识传授,指导70多名机构康复师掌握孤独症孩子特性和评估训练方法,形成了高质量专题调研报告,为我市今后更好地开展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提供了宝贵的数据和佐证资料。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工作。坚持“基本底数摸清摸透、机构规范细抓常抓、业务培训做精做优、督促指导跟进跟上”的工作原则,对适龄儿童开展普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全市2096名残疾儿童得到了基本康复服务;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完善以“突出重点对象和个性化服务”为主的按需适配制度,将辅具租赁、适配服务工作延伸到乡镇(街道),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增设辅具租赁点、服务站,打通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全市5594名残疾人获得了辅具适配服务,发放各类辅具5719件;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服务。加强部门协同、打造安全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全面推进贫困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服务,指导各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易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在内的所有需常年服药的持证精神残疾人纳入免费基本用药范畴,实现基本用药救助工作全覆盖,全市10731名精神残疾人享受免费基本用药服务;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为了做好今年的贫困白内障复明工作,帮助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多次指导各地加强白内障复明工程的推进力度,明确各项保障措施以及相关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截至目前,已经为1623名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复明手术。
(四)强化守正创新,搭建“广阔舞台”,不断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动,组织为残疾人“话福音•送春联”主题文化公益活动,用文化引领助残,得到了中国残联和学习强国宣传报道;摄制系列公益宣传片《让世界看见发光的我们》《励志的光焰》,在南通电视台持续播出。创新开展励志宣讲“三进入”(进校园、进机构、进乡村)活动,线上线下近3万人参加;组织残疾人石小华&刘凯健励志书画作品展览,在主流媒体开辟“助残之光”涉残专栏。编选的残疾人小品《亲娘》等节目参加第十一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举办江苏省第14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启动仪式暨南通市残疾人趣味运动会。2名南通籍残疾人运动员在第17届巴黎残奥会上荣获2块银牌。市残联有16篇涉残信息被学习强国等国家级媒体报道,被省级媒体报道44篇,被市级媒体报道216篇。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对照“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要求,对照广大残疾人的殷切期盼,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一是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仍需提高,部分残疾人之家辅助性就业项目不足、层次不高、人员偏少、收入较低,托养精神类残疾人难度较大,部分残疾人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二是对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效果的评估还要完善,对提升孤独症儿童康复效果的办法还要加强研究,康复类专业人才短缺;三是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乡镇(街道)残疾人专委兼职多、流动快、对政策掌握不够,服务水平不强,入户访视质效有待提升;四是社会扶残助残氛围还不够浓厚,各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仍需加强,部分残疾人的社会融入度不高,残疾人受歧视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仍然存在。我们将针对存在的短板不足,分析研判,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第二部分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57.5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5.56万元,减少14.4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157.5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157.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5.56万元,减少14.45%,变动原因:去年有残疾运动员、教练员比赛奖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1,157.5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157.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5.56万元,减少14.45%,变动原因:去年有残疾运动员、教练员比赛奖金。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15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7.5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15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84万元,占76.87%;项目支出267.75万元,占23.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57.5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5.56万元,减少14.45%,变动原因:去年有残疾运动员、教练员比赛奖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57.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88.13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8%。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29.65万元,支出决算37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行政运行支出减少。
2.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4.62万元,支出决算1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网络租赁费略有结余。
3.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7.8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康复经费为追加支出。
4.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9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培训室改造为追加支出。
5.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403.55万元,支出决算49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康复经费为年中追加的项目。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09.39万元,支出决算11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政策原因,公积金进行了调增。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130.92万元,支出决算13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89.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27.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6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57.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3.68万元,减少13.69%,变动原因:去年有残疾运动员、教练员比赛奖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89.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27.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6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变动原因:会议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控制会议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53.66%,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控制公务接待陪同人数。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4万元,接待6批次,20人次,开支内容:省残联来通调,兄弟单位来通交流工作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30.25%,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控制会议的次数、人数。2024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个,参加会议70人次,开支内容:全市评残和维权工作会议、全市残联康复工作会议。。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34.92%,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控制培训的天数、人数。2024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个,组织培训61人次,开支内容:网络募捐工作培训、新媒体高级研修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88万元,减少100%,变动原因:当年没有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2万元,减少7.6%,变动原因:压缩了公用经费的使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部门组织所属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11.48万元;本部门组织所属单位共开展3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110.32万元。
本部门共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部门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