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福利、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和制订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有关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6)指导和管理市直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7)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残联工作,开展地区间残疾人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8)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9)负责南通市残疾人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残疾评定,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能力评估。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维部、康复部和群宣(教就)部。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南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南通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坚持“学”字当头,突出党建政治引领
坚持理论武装,强化使命担当。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残疾人工作全过程,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丰富“真情惠残”党建品牌内涵;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兄弟姐妹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抓实巡察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对照“三项清单”内容,建立覆盖巡察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持续强化日常监督,定期“盘点对账”,推进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完善制度规范,巩固整改成效。
深入调查研究,健全政策供给。坚持面向最广大残疾人的迫切需求和特殊困难,持续开展入户访视、基本状况调查等,协调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残疾人事业创新创优工作,全面梳理惠残政策,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努力提标扩面,增进残疾人福祉。
(二)坚持“干”字为先,切实提升民生保障实效
搭建平台载体,提升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培训支撑,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技能工匠,不断提升残疾人职业能力素养,帮助残疾大学生开展职业规划、岗位实习、见习等就业帮扶,持续实施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帮助残疾人稳就业、促就业,打造盲人按摩义诊志愿服务品牌,支持盲人反哺社会。
精准落实政策,兜牢保障底线。完善托养补贴政策,提升日间照料服务,举办居家托养服务专业人才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落实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政策,提高发放标准;强化部门间衔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长护险等政策,实现符合条件残疾人应享尽享。
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合法权益。做好残疾人的信访排查和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持续规范残疾人证管理;培育助残组织,广泛开展慈善助残,组织落实99公益日募捐等活动;利用“智慧残联”和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等平台,为残疾群众提供便捷的暖心服务;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合作,发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职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无障碍环境优化提升。
(三)坚持“广”字为要,增强残疾人事业社会影响力
丰富活动载体,推动残疾人文体工作。利用“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文化周、健身周等节日,贴近需求,灵活开展残疾人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文体活动。
积极营造氛围,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充分发挥全市残联系统微信公众号、视频号、门户网站等功能,加强与主流媒体、自媒体等合作,多渠道宣传残疾人事业成就、残疾人自强自立以及助残先进典型,扩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影响力,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建”字为重,驰而不息加强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组织自身建设,紧扣残联基本职责,从细微处着眼、在求实效上用力,让残疾人的“娘家”更温暖、更可靠。打造过硬队伍。加强康复救助、托养服务、辅具服务、法律援助、评残专家、基层专委等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发挥疾人专门协会职能。支持协会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群体性活动。持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提高站位狠抓作风,激发担当转变作风,全力以赴改进作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残联干部队伍。坚持正风肃纪。紧盯专项资金、残疾人证办理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触碰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保密安全等红线。
(五)坚持“底”字托底,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全市残联各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职责,围绕防火防电防气防中毒、建筑安全和防范发生社会事件等方面,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培树安全意识,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开展演练,深入排隐患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守牢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底线,切实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677.9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25万元,减少0.18%。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677.9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677.9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7.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5万元,减少0.18%。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变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677.9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677.93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12.5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体育、康复、宣传、教育、扶贫等工作。与上年相比减少7.31万元,减少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和项目经费调整。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65.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6.06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新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方式调整。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收入预算合计677.93万元,包括本年收入677.9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7.93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支出预算合计677.9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94.89万元,占87.75%;
项目支出83.04万元,占12.2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7.9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5万元,减少0.18%。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变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77.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5万元,减少0.18%。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变动。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39.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1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新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方式调整。
2.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6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减少。
3.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7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万元,减少3.3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5.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15万元,减少23.71%。主要原因是新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方式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19.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21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新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方式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94.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55.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77.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5万元,减少0.18%。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变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94.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55.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2万元,变动原因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3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经费。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会议经费。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2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培训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5.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6万元,增长0.65%。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变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6.04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5.54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677.93万元;本单位共9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83.04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