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残联拟对《南通市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通政规〔2019〕6号)进行后评估工作,现以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评估单位,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通政规〔2019〕6号)后评估项目。
二、项目需求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合法性、合理性、执行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立法技术性、实效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载明下列内容:1.后评估主体、程序、方法等情况说明;2.文件预期目标及其实现程度,以及对文件合法性、合理性、执行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立法技术性、实效性等的评价;3.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4.文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
三、项目预算
2万元(含专家论证、材料制作费用及相关税费,开票结算)。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专业条件
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开标当月或上一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评估组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且2名及以上具备律师执业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执业(或职称)证书及供应商为相关人员缴纳开标当月或上一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202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成果(提供合同、成果复印件)。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1日,每天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5年3月21日17时后不再发放询价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19楼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
3.方式:现场领取。
4.未按要求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5.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响应文件和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下午15:00。
开标时间:2025年3月25日下午15:10。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19楼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会议室。
七、注意事项
1.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超过规定的截止时间,将不接受任何报价文件。
2.供应商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包括项目全部费用。
3.询价响应文件需密封包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联系人:高祥,联系电话 0513-81006919。